香港公司注册日期后42天之内如果不办理年审,会有相应的罚款,罚款细则如下:
商业登记证逾期罚款300元港币,年报按逾期的时间进行罚款:
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42天内HK$105
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42 天但不超过3个月HK$870
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HK$1,740
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HK$2,610
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9个月HK$3,480
如果在限定时间内仍然没有及时提交年审资料,香港公司的董事将收到法院传票,情况严重者将被限制入境香港甚至被扣留,并且将会严重影响香港公司董事的信用等级。
因此,民利提醒您:
及时年审您的香港公司,如果您的香港公司不打算继续运作,可以在年审前3个月提出注销,或转让您的公司至民利行,详细请与民利行各代表联络。